備受關注的美國籃球明星邁克爾·杰弗里·喬丹(以下簡稱喬丹)告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丹體育)商標侵權的糾紛有了階段性結果。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對該系列案件公開宣判:喬丹體育的爭議商標違反商標法關于“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的規定,應予以撤銷。
最高法作出判決:
喬丹對中文“喬丹”享有在先姓名權
最高人民法院對“喬丹”商標爭議行政糾紛系列案件公開宣判的判決如下:關于涉及“喬丹”商標的3件案件。因爭議商標的注冊損害了再審申請人對“喬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權,違反商標法有關“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的規定,應予撤銷,故判決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被訴裁定及一、二審判決,判令商標評審委員會針對爭議商標重新作出裁定。關于涉及拼音“QIAODAN”的4件案件,以及涉及拼音“qiaodan”與相關圖形組合商標的3件案件,共計7件案件,因再審申請人對拼音“QIAODAN”“qiaodan”不享有姓名權,爭議商標的注冊未損害再審申請人的在先姓名權。爭議商標也不屬于商標法規定的“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情形,故判決維持二審判決,駁回再審申請人的再審申請。
“飛人”喬丹表態:
樂見最高法判決,保護名字最重要
對此,喬丹回應表示很欣慰:“我很欣慰地看到,在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的判決中,最高人民法院認可了我保護自己名字的權利。中國的消費者有權知道喬丹體育及其產品和我并沒有任何關聯。沒有什么比保護自己的名字更加重要的了,今天的判決彰顯了這一原則的重要性?!?/p>
喬丹表示,“從我在NBA球場上打球的早期,到去年秋天再次訪華,數百萬中國的球迷和消費者一直親切地叫我‘喬丹’。今天的判決將讓每個人都知道喬丹體育及其產品和我并沒有任何關聯。我尊重中國的法律,也期待著上海的法院對尚在審理中的姓名權侵權案件作出判決?!?/p>
喬丹體育回應:
為防混淆,早在廣告推廣中區分
宣判后,喬丹體育也很快發表公開聲明。
喬丹體育方面表示,首先,本次宣判的10個案件是68個“喬丹”商標權糾紛案件中的一小部分,而最高法在去年已經對大部分案件作出終審裁決,維持了喬丹體育50個案件商標的注冊。喬丹公司委托訴訟代理人馬東曉表示,“喬丹體育在目前主營業務上使用的四個最主要商標,都在那50個案件當中。對喬丹體育而言,今天的宣判并不會影響到它未來的經營?!?/p>
同時,喬丹體育在聲明中表示,“在喬丹對公司注冊商標提出爭議和提起訴訟之前,我司為了避免對公眾造成混淆,已經在產品廣告和市場推廣活動中注意加以區分,‘民族品牌 喬丹’早已在市場上獲得了數千萬用戶的信賴和支持?!?/p>
4年爭議,喬丹一直控告無果 連兒子的名字都被拿去注冊
2012年,喬丹宣布以喬丹體育在未經其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其姓名為由,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爭議商標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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